2021年浙江丽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非正式工作人员30人公告(第四批)
2021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正式工作人员公告(第四批)
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正式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正式工作人员30名,其中编外用工29名(司法雇员3名,驾驶员2名),社保协理员1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或庆元县生源或户籍不限,以2021年10月2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要求: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28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除少数岗位可面向高中学历),并于2021年10月27日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他证书;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6.县属各机关(事业)单位登记在册的编外用工人员报考需提供本单位书面同意报考意见书。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大楼1楼C区社保大厅(濛洲街222号),联系电话:0578-612261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需下载填写并打印《2021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正式工作人员报名表》(第四批)(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面向退役军人岗位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员岗位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无安全事故证明材料。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附件4)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0月27日;
(3)报考22号至26号岗位,需参加专业素质测试或技能测试(以下简称测试)。22号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测试均需参加;24号岗位先参加笔试,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测试对象;23号、25号、26号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测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未入围测试(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5)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笔试(测试)、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准考证领取:领取时间以通知为准;
领取地点: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大楼1楼C区社保大厅(濛洲街222号);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4.笔试结束后,1-21号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24号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测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测试)对象;
5.23号、25号、26号岗位不参加笔试、无需领取准考证。
(二)专业素质测试和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2号岗位报考人员均参加测试;24号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测试对象;23号、25号、26号岗位的报考人员直接参加测试;
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面试。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1-21号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22号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50%和测试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24号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50%和测试成绩的5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23号、25号、26号岗位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1-21号岗位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2号岗位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30%+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24号岗位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35%+测试成绩×35%+面试成绩×30%;
23号、25号、26号按照总成绩=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按笔试(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待遇
招聘的人员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122610。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1:2021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正式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第四批).xlsx
附件2:2021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正式工作人员报名表(第四批).xlsx
附件3:2021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正式工作人员报名样表(第四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