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属下市农业科学技术基础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属下市农业科学技术基础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办发〔2019〕6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属下市农业科学技术基础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农业科学技术基础服务中心系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属下事业单位,正科级,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为:负责水稻、花生、花卉等植物新品种及其栽培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的服务工作,做好农业科学教育普及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责任心强,能够服从值班及节假日加班工作安排;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5日后出生);
5.专业不限,具有高中(中技、中职)及以上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报考要求
1.招聘岗位:后勤服务人员2名,主要负责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2.岗位要求:持有C1小汽车驾驶证;能够适应日夜轮班及在非中心城区上班的工作安排。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办发〔2019〕6号)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通过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hrss/)和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stnks/)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5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汕头市中山路146号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6楼办公室。
4.报名材料:
(1)填写《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属下市农业科学技术基础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附件)(双面打印,自贴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所提供报名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资格审查
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应聘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发放准考证: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应聘人员的电子邮箱发送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时间
1.采取面试形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适用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相同,则对分数相同者再次组织面试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4.面试分数达不到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工作由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织实施
(六)体检
1.体检工作及标准。体检工作由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用)》(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公布。考察工作由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八)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办发〔2019〕6号)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十)递补事宜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疫情防控须知》以及《报名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或者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官网发布,请考生注意密切关注。
2.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织实施,并接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纪委和群众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及电话: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办公室0754-88217748
监督部门及电话: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监察室0754-88101537
汕头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汕头市农科所属下市农业科学技术基础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