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浏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选调公告
中共浏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党组浏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奋力担当践行“三高四新”战略县域排头兵提供最好环境、最优服务、最强保障,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中心工作需要,经研究,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名额
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调,选调对象为全市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3.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次选调不含教育和卫健系统单位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在现单位实际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以上等次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1日9:00起至2021年10月25日17时止(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办公室(浏阳市行政中心南栋8楼1819室,联系人:李军,电话:83635103)。
报名时需提供: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含电子版)。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注: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复印,自行留存底稿,报名资料不退还)。
最低开考比例:选调岗位计划数和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为1:3以上(含1:3),如低于1:3,则核减相应岗位计划,在符合开考条件的情况下报考人数低于1:7的,则直接进入面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由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党组组织,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如报考人数低于1:7,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如报考人数高于1:7(含1:7),采取笔试和面试,具体要求: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政策理论、文字综合知识等。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名单。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考试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
1.按选调计划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组成考察组,依据职位职责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调配手续。
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01595(浏阳市纪委监委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
中共浏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党组
浏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