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湘西州幼儿园_民族特殊教育学校招聘简章
2021年湘西自治州幼儿园、湘西自治州民族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促进学前教育及民族特殊教育事业加快发展,结合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湘西自治州幼儿园公开招聘专技人员3名、湘西自治州民族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专技人员2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州教育和体育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州纪委监委驻州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及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1月8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0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1年湘西自治州幼儿园、州民族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 11月 8日--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下午5:00 )
2. 报名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35号窗口(湘西高新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另交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按要求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21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会同教体主管部门认定。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笔试
1.开考比例:岗位有效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取消或核减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体能教师和文化课教师笔试内容为相关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保健员和校医岗位笔试考幼儿、儿童保健及常见疾病防控基本知识等,总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若出现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3.笔试时间、地点:
(1)领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12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下午5:00 )
(2)领准考证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35号窗口(湘西高新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
(3)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具体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面试
1.开考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确定为面试对象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同时进入面试程序。因报考人员放弃等造成空缺,则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若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2.面试方式
(1)特殊教育文化课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微型课的方式进行。上课时间10分钟,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体能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微型课和专业素质展示的方式进行;微课上课时间10分钟,专业展示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按微型课占50%,专业素质展示占50%,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校医和保健员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若出现面试未形成竞争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3.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合成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吉首市城区。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公布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政务网通知。
(4)成绩合成: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五)体检
根据报考岗位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州教体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相关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若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实行聘用制管理,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关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要求,见附件4、附件5。
七、本方案由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8755799(州幼儿园)
0743—8756511 (州特校)
监督电话:0743—8222797(州教体局人事科)
0743—8225413(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0月 25日
附件1:2021年湘西州幼儿园、州民族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