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济南大学招聘辅导员(博士)10人简章

来源:济南大学 2021-10-25 11:12:46

济南大学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博士)简章

 

一、学校简介

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设23个学院,建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学校拥有山东省重点学科17个、省一流建设学科5个、省高峰学科1个、省优势特色学科3个、省高水平培育学科1个,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7个学科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行榜。学校每年本科招生专业80个左右,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38000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65人,其中教授344人,副教授75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207人。现有双聘院士9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6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海外特聘专家、泰山学者青年专家31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3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优秀教师7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17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7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要求,结合学生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博士)1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济南大学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博士)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6.博士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济南大学网站(http://www.ujn.edu.cn)、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jn.edu.cn)、济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ujn.edu.cn)、济南大学学工在线网站(http://xgc.ujn.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与招聘联系人直接联系,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心理测试、陈述、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省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jn.edu.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是纳入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的正式职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邮箱:

徐老师:0531—82767332、jndxfdyzp@126.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济南大学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1:济南大学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博士)岗位汇总表(1).xls

附件2:济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岗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模板.doc

附件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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