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滨州医学院招聘专职美育教师2人简章

来源:滨州医学院人事处 2021-10-25 11:12:58

山东省滨州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美育教师简章

 

一、学校简介

滨州医学院是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前身是始建于1946年的原国立山东大学医学院,1956年3月独立建制为青岛医学院,1970年10月整体搬迁至山东省惠民地区行署驻地北镇办学,1974年11月设立青岛医学院北镇分院,1981年9月改称北镇医学院,1983年3月随驻地更名为滨州医学院,2002年烟台校区投入使用。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医学学科为优势,残疾人高等教育、康复高等教育为特色,医、理、工、管、教等多学科门类渗透融合、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医学院校。

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6471人,其中本科生15331人、硕士研究生1140人,面向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有留学生142人。现设有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药学院(葡萄酒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康复医学院、老年医学院、医学影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6个院(系)。

学校始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秉承“仁心、妙术”的校训精神,弘扬“团结、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践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敬业奉献”教风和“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勤奋学习、诚实守信”的学风,独立办学40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13.7万名各类医学及医学相关人才,学生培养质量得到了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打造了“作风朴实、基础扎实、工作踏实”的毕业生品牌。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2013年,在山东省高校中率先以“6年完全认证”的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于2020年获批认证期延长至10年;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山东省教育厅与烟台市政府签署共建滨州医学院合作备忘录;2021年,山东省教育厅与滨州市政府签署共建滨州医学院合作备忘录。学校现为国家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水平测试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5+3”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万名护理人才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全科医师培养基地。

1985年,学校创办了我国第一个专门招收残疾人青年的大学本科专业(医学二系),开创了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先河。2012年招收视障学生,2018年招收听障学生,填补了全国医学院校开展本科层次视障生、听障生教育的空白。建成“国家级特殊教育示范园区”,致力于打造集教学、科研、康复服务于一体的残疾人教育和康复教育高端平台。30多年来,探索形成了“残健融合、教康结合、学用合一”的残疾人人才培养“滨州医学院模式”,为社会培养了1134名残疾人医学人才,为促进国家进步文明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学校现为国家残疾人高等教育基地、盲人医疗按摩规范化实训基地、康复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儿科学、中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药学、应用心理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特殊教育、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生物制药、假肢矫形工程、中药学、康复物理治疗等34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是山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拥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有省部级重点学科8个,其中,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山东省高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名单,获批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护理学进入“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前25%。有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1个、技术创新中心(筹)2个、人文社科基地1个、山东省协同创新中心4个、厅局级科研平台22个,直属附属医院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3个。有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15门、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2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

近5年,承担科研课题14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06项(含重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2项,省部级课题300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9项;出版著作114部、教材558部;发表完全知识产权SCI、CSSCI、卓越期刊等收录论文900余篇;获专利169项,其中发明专利100项。承担省级教学改革项目31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8项,其中一等奖2项;获省级优秀教材奖4项。主办《中国医院统计》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滨州医学院学报》,均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现有5所直属附属医院,专任教师1173人;教授(含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86人,副教授(含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882人;博士564人;国家级人才称号专家23人、省级49人;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1个。

学校现有烟台、滨州两个校区,占地1678.3亩,总建筑面积72.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7.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4亿元;图书馆藏书125.3万册(另有电子图书140万册);有直属附属三甲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8所、教学医院13所、实践教学基地205所。滨州附属医院是山东省区域医疗中心,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5.6亿元,其中仪器设备总值11.5亿元,开放床位2778张。烟台附属医院是烟威地区首家省属大型三甲综合医院,建筑面积22.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4亿元,开放床位1690张。

学校先后与美国阿拉巴马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英国德蒙福特大学、瑞典国家生命科学中心、奥地利欧亚太平洋学术协会、澳大利亚南澳大学、日本学校法人育英馆、韩国岭南大学等40余所高校和医疗机构,与北京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与山东国际生物科技园、愉悦家纺、荣昌制药、渤海制药、美宝集团等大型医药集团,建立了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在人员交流、联合培养研究生、科研攻关、协同创新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 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滨州医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bzmc.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17:00止。

2.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bzmc.edu.cn/),在通知公告查看“滨州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美育教师简章”,下载附件2《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须于2021年11月15日前发送至滨州医学院人力资源处邮箱(byrsc001@163.com)。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人力资源处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应聘人员务必于2021年11月15日17:00前电话确认,确认电话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咨询电话。

3. 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自报名起始时间1个工作日后启动,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4.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

(三)考试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滨州医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rsc.bzmc.edu.cn/)通知公告栏相关信息。

(四)心理测试

进入面试环节前须先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和职业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测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测试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我校将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涉嫌涂改伪造、弄虚作假、高考移民、违规入党以及缺少重要原始依据材料,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干部情况等问题,根据情况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由考察工作小组作出结论,取消应聘资格。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913056

咨询邮箱:byrsc001@163.com

滨州医学院

2021年10月24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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