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招聘19人简章
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由原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和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于2021年合并组建,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海洋局等部门的指导。主要从事海洋战略研究,建设海洋高端智库,承接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山东研究院建设与发展任务;组织协调山东和中央驻鲁海洋科技人员承担国家及省海洋领域重大项目等,服务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承担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海水健康养殖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研究,海洋食品、海洋生物制品研究,海洋资源、海洋新型能源、可再生能源研究与开发,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研究,海洋装备与渔业设施研发应用,以及海洋科技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海科院现有编制183人,实有职工148人。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5人。招聘岗位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0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在2021年10月25日之前取得。报考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须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9:00—11月5日16: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招聘要求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sdshykxyjyrlzyb@126.com),电子邮件的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
(2)其他材料包括: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版照片(与登记表同一底版),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双面;职称证书或聘用证明(报考副高级岗位的人员提供);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毕业论文全文等材料的扫描件。
(3)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论文、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公开发表的该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4)诚信承诺书(附件3)。
(5)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发布面试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面试时间,由我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同时在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院务公开栏张贴发布面试时间,请应聘人员关注公告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相关信息,导致无法按时正常参加面试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面试安排
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按通过资格复审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每个应聘者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本岗位全体面试人员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3.确定考察人选
报考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考察将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签署《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张老师
邮 箱:sdshykxyjyrlzyb@126.com
联系电话:0532-89016529,0532-89016443
邮 编:266104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游云路7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