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招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公告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为全面重塑遂宁市安居区区属国企管理架构,打造精干高效的国企集团化管理模式,充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力量,经区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遂宁市安居区区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12名。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遂宁柔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
(二)遂宁耀安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总工程师1名、财务总监1名。
(三)遂宁市宸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总工程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的“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20字标准。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任职资格详见职位表(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5.曾被开除过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9日17:00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网上统一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应聘者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406043696@qq.com),材料包括:
(1)遂宁市安居区公开招聘国企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
(3)现任职务证明材料、任职时长及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4)非国有企业人员需提供所在企业为大中型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5)与招聘岗位资格资历条件相印证的其他资料。
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管理能力、专业知识、个性特征等方面的人岗相适度进行综合评定。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计划聘用人数与通过初审人数之比小于1:3的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可视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组织协调、经营决策、应急处置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和面试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剂。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及排名在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http://www.scanju.gov.cn/)。
(五)组织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考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七)决定人选
综合面试情况、体检和考察情况,由区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人选和拟聘职位。
经区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
招聘结果在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试用与任职
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任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适应或不胜任者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完成考核目标的约35万元/年左右。
聘用人员符合我区《人才九条》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待遇。聘用人员在安居区内无住房的可申请入住区人才公寓,家属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且两地分居的,可根据本人意愿随迁调动,并由教育部门帮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五、其他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人事纪律规定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应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区公开招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0825-8663658.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组织部
遂宁市安居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