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新乡市辉县市总工会选聘22人公告
2021年辉县市总工会公开选聘社会工作人员公告
经辉县市委、市政府同意,2021年辉县市总工会面向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自筹自支人员公开选聘2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选聘工作人员22名。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在我市有人事手续且正常上班的自筹自支人员。
三、选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5.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聘纪律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发布信息
选聘前,由辉县市人社局发布选聘信息。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 11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辉县市劳动司法大厦513房间.
3.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需持第一学历到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如果专业岗位报名人数少于选聘计划比例2:1时,可由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调剂选聘计划。
(3)报名人员需交近期本人正面同底版1寸彩照2张,填写《2021年辉县市总工会公开选聘社会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凡发现报名者与选聘专业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如在上岗后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满分100分)。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
2、面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员的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心理素质、职业素质等能力进行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在同选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依照学历高低,专业对口程度、获奖情况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仍不能确定时,通过加试按成绩高低聘用或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审查考生档案和实地考察为主,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九、公示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培训、聘用及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分为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部分,基本工资标准为1800元,参保时间从上岗之日算起。
(一)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费用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二)就业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协商一致后,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0373-6233226
监督电话: 0373-6233957
本次选聘由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辉县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