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龙泉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龙泉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处突需要,龙泉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龙泉市本地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1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5年及以上;
6.退伍军人或在公安系统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浙江省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龙泉市华楼街395号应急管理局2楼203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者填写《2021年龙泉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报考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形式。
(三)体检、考察。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采用劳务派遣合同制,录用后参照《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如能胜任工作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参照相关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7765639;监督电话:0578-7261829。
龙泉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1:龙泉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需求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