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用编外会务接待服务人员公告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招用编外会务接待服务人员公告
为切实做好县级会议和公务接待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编外会务与接待服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用岗位
编制外会务接待服务人员1名,主要从事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的县级会议、大型活动和公务接待服务工作。
三、招用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文山州户籍,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0日后出生),限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Word、Excel等软件,在砚山县城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三)具有党政机关办公室相关工作经历或从事过会务接待工作者,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2.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人员;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4.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吸毒史的;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6.其他不符合招用工作要求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31日。
报名地点: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民族文化体育中心2号楼7楼),联系人:崔永清;联系电话:3121126、14787673121。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2.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招聘程序
在采取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包括吸毒人员筛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资格审查。贯穿招用工作全过程,招用工作任何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均取消招聘资格。
2.面试。考官组对报名考生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占70分,特长展示占30分。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照招用计划3:1的原则,按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及公示
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通过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测。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由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经体检合格者在单位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即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
五、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合格者由县公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试用期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
六、工资待遇
招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正式招用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为2800元/月(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五险”单位承担部分由财政承担),试用期满后,正式招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停止为其缴纳以上“五险”。
七、本公告由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