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教育局 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2021-10-26 14:50:33

2021年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员额类合同制工作人员以及属下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我局现急需补充人员以应付大量的工作,现公开招聘员额类合同制人员1名以及属下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名称

1.交通规划建设股职员:从事交通规划建设相关工作。

2.地方公路养护中心职员:从事地方公路养护相关工作。

3.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土木工程(B081101)、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B081106)、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B081203)、交通运输(B081901)、交通工程(B081902)、工程管理(B120103)。

(二)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交通规划建设股职员聘用单位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方公路养护中心职员聘用单位江门市江海区地方公路养护中心。

年薪约7万元(包含住房公积金、社保单位负担部分及绩效奖金),每月到手3500元左右,参照机关单位的工作时间,食宿自理,有集体饭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7.如应聘者有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等)在我局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或者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不得应聘该岗位。

(二)专业和学历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修读课程等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学历证取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日。

(三)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的记载为准)。

(四)其他。

上述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电子邮箱地址为:jmsjhqzjswjbgs@163.com,联系人:朱小姐,联系方式:0750-3880678。

(二)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日。

(三)报名材料

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下载并如实填写《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员额类合同制工作人员以及属下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获境外学历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等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

(四)报名要求

1.邮件主题命名格式统一为“招聘+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水平+姓名”。

2.《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员额类合同制工作人员以及属下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必填。

3.存在不按要求命名,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等情况不予以审核。

(五)资格初审。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者,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我局将通过邮件或电话进行确认;审核发现问题的,我局将在收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应聘者反馈审核意见。

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

1.时间: 2021年11月5日。

2.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民路15号建设大厦)9楼会议室。

3.笔试开考比例按招聘人数1:3进行,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将取消,另行再招。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门市江海区住建局政务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

我局依据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由我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考察、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后,我局组织政审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江门市江海区住建局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员额类合同制工作人员以及属下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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