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有林甸县长青林场选调公告

来源:林甸县人民政府 2021-10-26 17:24:18

国有林甸县长青林场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国有林甸县长青林场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范围

共选调4人。从已安置到国营苇场、新兴畜牧场的退役军人中选调。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扎实、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过不诚信记录的人员;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回避的关系人;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由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林甸县长青林场负责组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占60%,面试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单位统一组织方式进行,报名登记表与考试时身份信息应一致。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股。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填写的《国有林甸县长青林场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一式两份),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3)现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一份;

(4)提供能证明退役军人身份、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且退役时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的相关佐证材料。

4、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5、由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国有林甸县长青林场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查阅档案、核对资料审查报名人员是否具备选调资格。

(二)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落实工作任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选。

(四)考核和体检

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国有林甸县长青林场派出考核组对进入考核体检阶段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注重考察德才和实际工作能力。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原则上从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参加考试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459-3327635

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有林甸县长青林场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国有林甸县长青林场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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