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阳泉市矿区招聘18名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公告
阳泉市矿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壮大我区城乡基层人才队伍,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加强基层治理骨干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阳组通字〔2021〕64号)文件要求,矿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区级招聘、街道管理、村社使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18名。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12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居委会主任助理6名(见附件1)。
三、职责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协助村(社区)“两委”班子推动党在农村、城市基层的各项方针政策有效贯彻落实;
(二)配合做好基层组织建设有关工作,协助村(社区)“两委”班子制定民主监督管理制度,参与村(社区)各类组织建设和村务管理;
(三)配合做好富民强村各项工作,协助村(社区)“两委”班子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好为民惠民政策,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四)配合做好村(社区)基层治理工作,协助村(社区)“两委”班子完成“三零”村(社区)创建、调查统计、民事代办、社会保障、科技推广等任务;
(五)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经常入户走访、倾听群众诉求,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关心关爱困难人群,协助做好帮扶工作;
(六)负责资料整理、档案管理、起草文字资料及管理维护培训设施、办公设备等工作;
(七)完成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两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招聘条件
(一)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委培、定向生),本次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现任村(社区)“两委”主干中及已纳入村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大学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0月26日及以后出生);
7.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村(社区)工作。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种情形”的(见附件2);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应聘者如有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qkq.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
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至2021年11月5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阳泉市矿区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考人员选择在我区报考后,当年不得参加阳泉市范围内其他县区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报名考试,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11月3日9:00至2021年11月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改报岗位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
因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而取消(或核减)的岗位名额,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可转入其他岗位。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21年11月10日在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qkq.gov.cn/)发布通知,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进行改报。放弃改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5.减免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自报名审核通过后至缴费截止日期2021年11月7日17:00之前,到矿区人社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6.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于2021年11月16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面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乡村振兴、农村(社区)生产生活知识和经验、应急处置知识(信访维稳、防暴防恐)、基层武装工作、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等。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在有效期),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qkq.gov.cn/)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在有效期)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学位证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任的“两委”主干应提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命文件或村(居)委会主任当选证书;已纳入村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大学生应提供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县区委组织部分别加盖公章确认的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一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在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qkq.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通知应聘者结果一周内,由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泉市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qkq.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具体岗位分配按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结合拟聘用大学生个人意愿进行确定。考生不得选择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聘用
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1年试用期),鼓励长期在村(社区)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岗定级手续。聘用大学生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我区事业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除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六、管理考核
聘用大学生的日常管理,由区委组织部会同街道党工委共同实施,实行考勤、请销假、请示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确保在岗在村(社区)。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无故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七、严肃招聘纪律
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招聘。整个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严格落实公开制度、回避制度,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规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3--4043283(矿区人社局)
0353--4043939(矿区区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353--4069677(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九、防疫措施
(一)考生须自觉遵守山西省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进入考点时应当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与通信行程卡,经体温检测<37.3 度、健康码为绿码、通信行程卡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可参加考试;无法提供的,或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防护口罩,除查验身份时摘带口罩外,考试全程应当佩戴口罩。
(二)根据山西省新冠疫情最新防控要求: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返晋入晋人员,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不得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无出省记录的,无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十、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阳泉市矿区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表
阳泉市矿区2021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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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性别要求 |
备注 |
村 |
村党组织书记或 村委会主任助理 |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
6 |
30周岁及以下。具有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现任村(社区)“两委”主干中及已纳入村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大学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
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 |
不限 |
男性 |
最低服务年限 5年 |
村党组织书记或 村委会主任助理 |
6 |
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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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
社区党组织书记或 居委会主任助理 |
3 |
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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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组织书记或 居委会主任助理 |
3 |
女性 |
附件2:
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候选人的“15种情形”
1.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两面派、伪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
2.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4.以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村级事务、影响基层治理,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5.被立案调查审查或依法留置、逮捕的;
6.实施、参与非法宗教或信奉邪教的;
7.近3年内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8.当前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因嫖娼、吸毒、扰乱公共秩序等受到行政拘留未满5年的;
10.搞迷信活动、参与赌博造成恶劣影响,并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5年的;
11.参与到非接待场所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未满5年的;
12.换届期间拉帮结派干扰选举,以谣言、非法大(小)字报、暴力威胁等不正当行为干预选民正常表达选举意志,被有关部门查证的;
13.长期外出或经常不在本村居住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14.丧失行为能力或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15.选举前不按规定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