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鄂温克旗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招聘5人公告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2021-10-27 17:22:35

鄂温克旗公开招聘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有效促进适龄残疾人实现就业,根据《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残联[2021]19号)和《鄂温克旗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决定面向全旗公开招聘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5名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2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具备的条件

1.报考人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热爱残疾人工作,愿意为残疾人服务,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听力残疾人。

4.具有鄂温克旗户籍(2021年10月31日前落户)。

5.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出生时间在1985年11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之间)。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2021年10月31日前毕业)。

7.残疾人大学毕业生、残疾退伍军人、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有基层社会工作经验的残疾人优先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高中、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有犯罪前科,有受过任何刑事处罚和处分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人员。

三、招聘步骤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简章

旗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鄂温克旗政务网发布招聘信息(鄂温克旗人民政府网:https://www.ewenke.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鄂温克旗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巴彦托海镇赛克社区办公楼四楼)。

4.咨询电话0470—8814621、8814796(鄂温克旗残疾人联合会)

5、报名审查及相关事项

(1)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交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彩照5张及《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3份(鄂温克政务网上下载或报名现场填写)。

(2)原则上报考人数大于招录人数情况下组织考试。如达不到招考人数要求的,由旗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和聘用。

(3)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将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

1.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生可选择汉语、蒙语试卷答题,但同一试卷中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作答。在报名表上注明考试语种。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鄂温克旗政务网上公告)。

2.笔试内容以综合应用为主,对考生进行文化基础知识考试。

3.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准考证,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规定时间内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放弃。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提前在鄂温克旗政务网站上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3.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由鄂温克旗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残疾人大学毕业生、残疾退伍军人、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有基层社会工作经验的残疾人优先,其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结合身体状况,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被考察人员。

(1)体检

1.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鄂温克旗政务网上公告)。

3.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递补人选。

(2)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递补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温克旗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本次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用工性质、薪酬待遇

1.用工性质:本次招聘人员是通过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形式,为鄂温克旗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报旗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备案。合同签定为一年一签。

2.薪酬待遇:参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按规定交纳职工社会保险。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应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37.3℃)且无异常症状者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或有异常症状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因国外旅居史、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导致被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其他要求参照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

六、其他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不按时报到上班、不服从分配、不履行工作职责、不胜任本职工作或有其他违反纪律管理规定的聘用人员,由鄂温克旗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终止并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本人因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由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招聘时间如有变动,以鄂温克旗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不明事项由鄂温克旗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鄂温克旗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附件1: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2: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位表

鄂温克旗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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