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西平陆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来源:平陆县人民政府 2021-10-29 08:39:07

2021年平陆县“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领导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2021年平陆县“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自愿报名,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部门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以招聘公告为准)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2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平陆县“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自愿长期扎根村卫生室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村医岗位要求;

6、必须是各乡镇政府所辖村的现有在岗村医,且只能报考现服务村所在的乡镇卫生院;

7、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专业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男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以上的人员均可报考;

具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男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以上的人员不受学历限制,均可报考。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5、出现过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相关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

6、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7、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乡招村用”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乡招村用”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要积极扎实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安全稳妥有序地组织现场报名。

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考试成绩单)、身份证等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档案或人才市场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见2021年平陆县“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所在村卫生室、所在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在岗证明,近期红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2021年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岗位要求的目录参照参照2021年度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执行。

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领取准考证

2021年11月19日持身份证在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后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5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此项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其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即考试成绩需达到本县本次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数线及以上)。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由“乡招村用”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

②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③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实行单人单桌,一堂考完。

④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2、面试

①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②面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③面试考官为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人员承担。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④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⑤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经平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体检

体检工作由“乡招乡村”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

考察工作在“乡招村用”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乡招村用”领导组办公室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招聘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陆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办理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在收到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中,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六、待遇保障

招聘的村医有关工资待遇与县级医疗集团同等条件的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确保乡镇卫生院招聘的村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七、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执行回避工作由用人单位经审查并报领导组。

3、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报名人数,合理确定笔试地点和具体方式。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本次招聘方案由“乡招村用”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0359-8801081

监督电话:0359-3660158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1年平陆县“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平陆县“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平陆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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