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招聘政府聘员2人公告
2021年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经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社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拟组织招聘政府聘员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资格准入,笔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政府聘员2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4.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良好的语言表达、公文写作基础和电脑操作水平。
6.具备岗位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服从单位安排。工作地点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联系电话:0660-3437718
报名者请将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个人简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hhwzzrsj@126.com。(所有材料整理为zip格式压缩包,标题为“报名岗位+个人姓名+电话号码”)。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资格将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以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如面试资格审核对象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则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对象进行审核,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名次且资格审核合格,则一同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面试主考官给分仍然相同的,按监督考官给分排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政审
政审考核工作由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办公室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
对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在红海湾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h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员的管理及待遇
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与聘员签订聘用合同,三年一聘,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
聘员人员工资待遇按《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汕机编〔2018〕95号)。其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试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后续疫情防控措施视各地疫情形势和本地区的疫情防控要求而定。
七、公告有不尽之处由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工作委员会组织人社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