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省民政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10-29 17:15:30

江西省民政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民政学校地处青云谱区定山路98号,是1984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民政厅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是集学历教育、民政干部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为一体的社会管理服务类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江西管理职业学院主管单位的批复》(赣府字〔2020〕16号),江西管理职业学院主管单位变更为江西省民政厅。目前,江西省民政厅正依托省民政学校办学资源,推进江西管理职业学院筹建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01基建专技岗

1

土木工程类(0814)、建筑学类(0813)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02教师专技岗

1

中医学类专业(1005),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03教师专技岗

1

儿科学(100202、105102)、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100404)、护理学(1011、105129)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04教师专技岗

1

英语笔译(055101)、英语语言文学(050201)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三级笔译资格,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注:1.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专业代码。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5.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必须含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报名之日起至11月18日18:00。

(二)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稿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519066843@qq.com,文件命名方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三)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填写好的《江西省民政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层次工作人员报名表》。

3.学历学位证书(含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5.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参保记录(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属于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7.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

(四)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按要求制作并发送邮件。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

(五)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若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慎重考虑。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招聘过程中的所有相关信息均通过邮箱“点对点”回复,不通过电话逐一联系,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应老师

2.联系电话:0791-85275210

3.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定山路98号江西省民政学校组织人事处

四、资格审查

1.接收报名材料后,将对应聘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考生携带本人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01岗位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02-04岗位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试讲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2.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基础和教育教学能力,根据试讲成绩不低于80分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试讲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若同一岗位人员试讲成绩均低于80分,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报考人员试讲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直接进入面试。

3.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4.01岗位考试总成绩(百分制)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02-04岗位考试总成绩(百分制)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方可聘用。

5.对取消或放弃考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不予递补。

(三)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招聘工作要求,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进入考点时,应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赣通码”和核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三码”联查。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并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1.14天内从省外入赣,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由中高风险地区入赣的,须提供接受21天管控措施解除的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下载并打印《健康情况承诺书》(附件2)需本人签好字并带入考场。

5.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如国家和地方发布新的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提示,按最新的规定执行。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学校将对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调档和实地考察。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四)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取消聘用。

附件1:江西省民政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2:《健康情况承诺书》.docx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