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21年度柳州市鱼峰区公开招聘(自主实施)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鱼峰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鱼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鱼峰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招聘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度柳州市鱼峰区公开招聘(自主实施)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年龄段:18周岁至35周岁指1985年11月8日(含本日)至2003年11月7日(含本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 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均须在2021年11月8日(含当日,下同)前取得。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分年限等任何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发布的《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措施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管理。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
(1)在考试开始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方可参加考试;
(2)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柳人员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完成社区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考试执行二码联查,考生应在考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和新冠疫苗接种。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接种码(含已接种第一针,未到规定时间完成全部疫苗接种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未能提供接种码或超过要求时限尚未接种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及面试考场内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重复报考本城区其他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报名形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地址: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静兰路10号鱼峰区人民政府410办公室)。
2.报名所需材料:(1)《2021年度柳州市鱼峰区公开招聘(自主实施)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毕业证复印件一份、学位证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信网认证下载);(4)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材料证明。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原件退回。
3.资格审查: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参照《岗位表》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审核通过的考生当场发放准考证。
(2)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的重要凭证,请应聘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四)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未达到 1:3 比例,确有需要的由招聘单位申请,报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申请开考。
四、笔试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4日(星期日)9:00--11:00;
地点:按照笔试准考证上具体地点
(二)组织
由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三)成绩公示
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鱼峰区政府一楼公开栏和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四)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除携带水性笔等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信工具进入考场。开考后15分钟及以上未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缺考、零分或违纪情况的应聘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在面试后10天内提供,未能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的,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二)递补面试人员
出现考生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关机及多次未接电话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面试资格,由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三)面试资格审核
入围面试考生须在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19日(8:30-12:00,15:30-17:00)持面试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到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已审核原件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即可)。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入围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考生出现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20日(星期六),8:30开始;
地点: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静兰路10号)。
(五)面试形式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六)面试组织
1.面试工作由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2.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40之前持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书》原件,两项材料缺一不可,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候考室。面试当天上午7:50,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先后顺序,面试当天上午7:5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面试结果应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4.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智能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七)公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鱼峰区政府一楼公开栏和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六、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行考核。相同职位招聘人数内出现两人以上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二)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要求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过程中要查阅考生档案,再次复核考生资格。考核不合格、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工作由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因体检不合格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八、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二)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九、其他事项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在本次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员,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关于自动放弃聘用的声明》,并亲笔签名、加盖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772—3161197
柳州市鱼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