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化材学院兼职辅导员招聘通知
浙江农林大学化材学院兼职辅导员招聘通知
为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推进我院学生工作全面发展,根据学工部《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公开选聘品学兼优的本校研究生担任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二、岗位设置
本次选聘兼职辅导员1名。
三、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2、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4、学有余力,能够处理好自身学习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
四、选聘程序
学院成立兼职辅导员选聘小组,选聘采取资格审查、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各学院对应聘人选进行审核,并成立选聘小组通过面试或面谈择优录用,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录用结果报学工部备案。一经聘用,由学工部颁发聘书。聘期为一学年,本次聘任具体时间从2021年11月至2022年6月。
五、岗位职责及待遇
1、兼职辅导员主要协助专职辅导员开展工作。
2、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四点:
(1)了解学情。了解所带学生基本情况,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有序的学习、生活秩序。
(2)事务管理。协助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各类评奖评优、学生资助、勤工助学以及各类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开展优良学风建设,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深入寝室,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寝室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
(3)队伍建设。协助专职辅导员、班主任指导学院团学组织和班级开展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参与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指导团学组织、班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维护稳定。做好特殊学生群体的工作,全面了解所带学生的思想、学习和心理状况。密切关注校园动态和学生思想动态,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主动地向专职辅导员汇报并及时到场参与处理。
3、被录用的兼职辅导员从事学生工作期间应合理安排学习与工作时间。在完成自身学习任务的基础上,将主要精力放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上,熟悉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4、兼职辅导员的岗位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
六、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30日——11月3日
七、个人简历投递邮箱、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邮箱:190584161@qq.com;
2、电话:13588870107;
3、联系人:龚老师
化材学院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