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人公告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内容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中心机关1人、元江管理部1人)。工作内容为:办公辅助、政策咨询解答、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信息撰写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有较强责任心。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内。
4.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身体健康,具备胜任该岗位的身体条件。
5.同等条件下,文秘专业和财务专业优先考虑。
6.符合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使用的有关政策条件(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审批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yx0877zp)、“玉溪那点事”微信公众号(ynyxnds)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12日上午8:15—11:45下午14:00—17:30。(星期六下午和星期日正常休息)
3.现场报名地点:红塔区凤凰路136号(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大厅)。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如有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材料(现场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张小一寸免冠近照。
4.网络报名:请所有报考人员发送邮件至804657766@qq.com,邮件名称为:(报考人员姓名)+工作地点,同时上传《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A4纸打印,贴照片,玉溪招聘网下载),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如有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材料扫描件,收到回复“报名成功”即报名成功。
5.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6.报名咨询电话:0877—61000090877—6243366
(三)资格审查
由玉溪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岗位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以短信及电话进行告知。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拟招聘人数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由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yx0877zp)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审批录用
玉溪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对拟聘用人员依城镇公益性岗位要求办理审批录用。
(八)签订劳动合同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实行1年1签。
五、人员管理
(一)人员管理:由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权管理。
(二)递补:通过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人员到岗后因故产生岗位空缺的将根据本次招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进行递补。
六、薪资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
1.薪资待遇:实发工资不低于2000元/月,购买5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执行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
2.工作时间:参照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时间执行。
3.工作地点:
(1)中心机关: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路44号
(2)元江管理部:元江县红河街道文化路125号政务大厅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云南辰信人力资源公司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八、未尽事宜由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