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舞钢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170人简章

来源:舞钢市人民政府 2021-11-02 18:31:59

舞钢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简章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舞办〔2019〕6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舞办〔2021〕24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乡镇机构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采取“减县补乡”的办法,盘活编制和市乡人力资源,精简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数量,激励市直事业单位差供、自收自支人员到乡镇岗位工作,激发乡镇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县级事业单位精简高效、乡镇工作力量不断壮大,为高质量推进“两示范、四标杆、一样板”重大工程提供坚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二、选派计划

本次计划选派到乡镇和街道工作人员170人,其中从乡镇(含铁山街道和红山街道)在职在岗的编外人员中选派112人,从市直事业单位差供、自收自支人员中选派58人。

三、选派对象及条件

(一)选派对象

1.男4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市直事业单位差供、自收自支人员。不包含全市卫生系统中在医院工作的差供、自收自支事业人员。

2.各乡镇(含铁山街道和红山街道)在职在岗的编外人员。

(二)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4.原则上2018年度以来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派报名:

1.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选派条件的情形。

四、选派办法

(一)发布选派信息

选派信息在舞钢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初审合格后集中报名。市直事业单位的差供、自收自支人员报名时所在单位需提供编制册。乡镇(含铁山街道和红山街道)在职在岗的编外人员报名人员名单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乡镇(含铁山街道和红山街道)在职在岗的编外人员只能选报本乡镇。铁山街道的岗位由铁山街道和红山街道统一使用。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12日。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2张、《舞钢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报名表》1份、《舞钢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报名汇总表》1份,《舞钢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报名汇总表》需提供电子文档。各乡镇(含铁山街道和红山街道)还需提供《XXX乡(镇)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量化考核方案》。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料和电子文档报送到舞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375-8120288。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派工作全过程。参加选派人员必须保证材料真实性。一经发现参加选派人员与选派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派资格。

(四)考试

笔试和面试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0日。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核

各乡镇(含铁山街道和红山街道)对本单位的在职在岗的编外人员可以进行综合量化考核,综合考核成绩最高不超过5分。各乡镇(含铁山街道和红山街道)结合职责任务、贡献大小、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个人表彰奖励等实际情况,参照《乡镇(含铁山街道和红山街道)在职在岗编外人员量化考核指导意见》(附件3)科学制定量化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及考核结果要经乡镇(含铁山街道和红山街道)领导班子通过并分别公示7个工作日。考核方案报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直事业单位的差供、自收自支人员不进行考核加分。

铁山街道和红山街道要协商制定一个统一的考核方案,红山街道中原铁山街道调整过去的编外人员纳入铁山街道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运用以2018—2020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表彰奖励运用以2018—2020年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为依据。

3.面试

市直事业单位的差供、自收自支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乡镇(含铁山街道和红山街道)在职在岗的编外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加考核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加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和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市直事业单位差供、自收自支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乡镇(含铁山街道和红山街道)在职在岗的编外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205分。

(五)选岗

市直事业单位的差供、自收自支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选派人员,由各乡镇和街道分配到具体工作岗位,优先安排到执法大队。不能按时到岗的视为放弃。

(七)待遇

选派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原工资待遇不减,工资发放渠道不变,社保费在原工作单位办理,乡镇补贴由所在乡镇发放。试用期满,由所在乡镇和街道负责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办理入编事宜,纳入乡镇和街道全供事业编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要求

1.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选派工作规定和纪律,服从组织安排。

本方案由舞钢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舞钢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计划表

2.乡镇(含铁山街道和红山街道)在职在岗编外人员量化考核指导意见

3.舞钢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报名表

4.舞钢市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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