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兵团第十二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20人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十二师师机关事业单位员额控制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师编办发〔2018〕6号)文件精神,十二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试岗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20名,均为核酸检测岗位。
三、工资待遇及劳动关系
工资标准和增长机制参照第十二师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员额制管理。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可放宽至40岁及以下;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度第十二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 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信息发布平台
第十二师政务网(http://www.12s.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六、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10:00至11月16日18:00。
面试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1月3日10:00至11月16日20:00。
(二)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时间:2021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
面试方式:现场面试。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所有岗位采用网上电子邮箱报名。
1.报考人员通过第十二师政务网查询《2021年度第十二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需要咨询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等相关内容,如需信息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0991-3776923。
2.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陆第十二师政务网,下载《2021年度第十二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2021年度第十二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1份(本人承诺需手写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3)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电子报名材料请按照顺序编辑在一个WORD文档中,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第十二师指定的招聘邮箱bt12jkzx@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毕业院校+学历)。
(二)面试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第十二师政务网进行公示,报名人员11月17日可登陆第十二师政务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面试
面试将对应聘者专业技术知识和综合能力进行考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
第十二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第十二师政务网(http://www.12s.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试岗、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第十二师机关事业单位员额控制数人员管理,试岗期一个月,试岗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八)到岗后资格复核
录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录用资格。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第十二师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者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第十二师卫生健康委员会0991-3717780。
九、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第十二师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由兵团第十二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度第十二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1年度第十二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第十二师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