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机关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黄山市屯溪区教育局机关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屯溪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核准同意,屯溪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2021年屯溪区教育局机关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三)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1年11月3日在屯溪区人民政府官网--教育服务版块--公式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ahtxq.gov.cn/bsfw/bmfw/jyfw/gsgg/index.html)统一发布。后续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有关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在屯溪区教育局办公室(屯溪区政府10楼1029室),联系电话:0559-2596226。
2.报名有关事宜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按招聘公告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及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1年11月11日—12日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方式另行通知。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四)面试
面试由屯溪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4.有关事项:面试相关信息在屯溪区人民政府官网--教育服务版块--公示公告栏目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合成,若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先面试、后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在屯溪区人民政府官网--教育服务版块--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屯溪区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区教育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屯溪区人民政府官网--教育服务版块--公示公告栏目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办理编外聘用手续,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其他事项
1.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缴纳五险一金,相关福利待遇参照《屯溪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屯办〔2020〕22号文件)执行。
2.本《公告》由屯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3.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59-2596226(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9-2596230(区委教育纪工委)
附件1:2021年屯溪区教育局机关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1年屯溪区教育局机关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屯溪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