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系统选调16人公告

来源:渌口区卫生健康局 2021-11-03 17:29:52

2021年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选调基层卫生院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卫生院应对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综合能力。根据《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会议纪要》(渌编委纪[2021]1号)和《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编办关于明确基层卫生院疾控编制的通知》(渌编办[202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卫健系统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决定面向我区基层卫生院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基层卫生院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选调岗位范围及计划数

面向渌口区基层卫生院在编在岗差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中选调16人,充实到基层卫生院,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选调条件(详见附件1)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等;

4.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1年10月1日前取得;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选调后必须在基层卫生院服务至少5年。

(二)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信息

选调公告及其他环节信息都将在株洲市渌口区卫健局门户网站发布,请关注并及时查阅。若因本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五、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共三天。

(二)报名方式: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报考者自行下载填写《2021年株洲市渌口区公开选调基层卫生院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不能破坏报名登记表格式,双面打印)。

(三)报名地点: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股,咨询电话:0731-27618842(地址:渌口区南江南路52号卫健局505室)

(四)报名审查:现场报名时,报考者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2021年株洲市渌口区公开选调基层卫生院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片3张(背面:备注姓名+身份证号码)。

(五)其他要求

1.报考者应确保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如因本人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选调方概不负责。

2.每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选调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选调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提交材料、信息等不真实,或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

4.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在考试报名、领取准考证、笔试等各环节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①各环节全过程佩戴好口罩;②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③提供本人电子健康码和行程码,非绿色电子健康码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各级卫健部门发布为准)须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结果或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结果。

5.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考试工作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百分制。

(一)开考比例:若参加选调考生不足17人,选调计划下调至参考人数的90%,以形成竞争及淘汰机制。

(二)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

(1)2021年11月17日上午9:00-12:00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株洲市渌口区卫健局505室领取准考证。

(2)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准时进入考点考室对号入座参加笔试。

(三)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医学临床+公共卫生),采取闭卷的方式。

(五)成绩及排名

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成绩小数点后两位数均相同的,则按成绩的第三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笔试工作由区卫健局具体组织实施,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接受纪检监察、组织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考察

根据报考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有考察不合格者,按照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根据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报请审定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渌口区卫健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选调人员有反映的,由区卫健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局审定。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入审批手续。反映的问题对选调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九、调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基层卫生院选调上来的,坚持原单位优先安排,其他人员按考试成绩和工作需要由卫健局统筹安排到基层卫生院。调入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为5年,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调入人员须服从区卫健局在全区基层卫生院统筹调剂安排,5年内不调出区卫健系统,不予调档。

十、纪律监督

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选调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本次公开选调政策由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十二、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株洲市渌口区卫健局:0731-27618842

(二)监督电话

株洲市渌口区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731-27621160

株洲市渌口区委组织部:0731-27612380

株洲市渌口区人社局:0731-27560810

附件1:2021渌口区卫健系统公开选调基层卫生院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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