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廊坊香河县社区工作者招聘100人公告

来源:香河县人民政府 2021-11-04 09:25:51

2021年度河北省香河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按照《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冀组字〔2021〕17号)和《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廊组字〔2021〕41号)文件要求,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社区工作者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德才兼备,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为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绿色活力幸福城”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二、招聘岗位

2021年度香河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设2个岗位,共100名,详见招聘岗位目录(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2021年度香河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廊坊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廊坊市,户籍以报名首日(2021年11月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政治素质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四)能力素质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应工作能力。

(五)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六)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基层工作。

(七)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八)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香河县户籍者可放宽至在职教育大学本科学历。

(九)符合招聘岗位目录上的其他要求。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④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⑤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⑦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者会道门、邪教组织活动的;⑧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⑨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职事业编制人员;⑩存在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者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分步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he.gov.cn)和报名网站(http://www.nuoyoukao.com/s/23718)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网站,按系统提示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后填写个人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

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小于100KB)。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学位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提供)的电子扫描件,以上材料要求PDF或jpg格式,要用专用扫描仪或高像素相机拍摄,所有上传图片要保证清晰度,因考生上传图片不清晰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文件名用相应的资料内容命名(例如身份证.jpg;学历.jpg)。学历备案表须直接上传学信网下载的PDF文件。全部附件大小控制在5M内。

报名网址:http://www.nuoyoukao.com/s/23718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9:00至11月7日17:00。

3.资格初审。2021年11月5日9:00至11月8日17:00,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4.网上缴费。2021年11月5日9:00至11月9日17:00,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务必及时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收费标准:100元/人。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应聘人员。

6.打印准考证。因省内疫情影响,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打印准考证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开始前7日和48小时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及测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缺失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国家大政方针、社区及社会工作相关知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3日内在报名网站和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核人数1:2比例依次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复审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报考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报考时是以高考生源地为廊坊市报名的,提供高考报名表复印件(需加盖存档部门公章)等证明材料。

②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③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中共党员要求出具基层党委开具的党员证明。

⑤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出具证书。

以上证件均要求出具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留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报名网站和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

2.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面试准考证》、面试前7天和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面试。缺失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报名网站公布。

4.面试要求:由于面试人员较多,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考生只能报自己的组别和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和其他身份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面试相关内容。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在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聘用顺序为①是中共党员的;②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③面试成绩高的;④学历层次高的。

(六)体检

1.人选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职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报名网站和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由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同时,将根据考生提供的身份信息,征求纪委监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信访局等单位意见。考察或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将向考生反馈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履行体检考察等聘用程序。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即可办理入职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福利待遇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全职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依法与社区办(乡镇)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由社区办(乡镇)管理,相关福利待遇由县财政负担。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并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可参加事业岗位定向招聘。

4.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社区工作者,符合条件的可按省市有关规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六、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因疫情的不确定性,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及招聘各流程时间、地点等信息均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和报考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2.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县纪委监委将全程监督招考全过程。

3.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报告,遵从考场工作人员的要求,凡是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报告或不遵守考场秩序的,工作人员有权请示考场负责人后,取消其考试资格。

4.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316-8312876)进行咨询。

附件:香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目录

中共香河县委组织部

香河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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