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加挂佛山市南海区职业培训中心、佛山市南海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牌子,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促进就业创业、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共1个,具体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委托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和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网页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4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依次编号排序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rsj_jyzx@nanhai.gov.cn。联系人:刘小姐 、唐小姐;联系电话:0757-86395522、0757-8639550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所需材料:
(1)《南海区公益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编辑Word版及签名pdf扫描版);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0KB以内);
(3)本人身份证(含正反面)、户口簿(含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4)若所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关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记录等佐证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4.报考人数不够1:5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招录的人员(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6.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和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网页公布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
(一)笔试及面试人选: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写作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和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网页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和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网页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出。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投诉电话:0757-86285352
佛山市南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