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民族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8人公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11-05 10:03:46

内蒙古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内蒙古民族大学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也是国家“十三五”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同工同酬)专职辅导员8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1月3日之后出生);

6.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7.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具备教育引导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8.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硕士学历学位);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2021年7月31日。

10.具有学生干部经历: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1年及以上校院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或1年及以上班委会、团支部职务。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9:00—11月11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15:00;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

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

2.报名时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4: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3.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科目为《辅导员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关文件和规章。

5.符合加分政策的,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6.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安排完成。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调整招聘计划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报名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5)担任一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注明任职时间段及具体职务)(需加盖校级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或二级党委(党总支)公章);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应聘人员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心理测试

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者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蒙古民族大学负责,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5-8313138(内蒙古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

(二)政策咨询电话:0475-8313282、0475-8313310(内蒙古民族大学人事处)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6600198(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本公告由内蒙古民族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民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民族大学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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