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办事处招聘28人公告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采取定向招聘的形式,公开招聘28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5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社区工作,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敬业奉献精神及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安排,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适应社区的工作节奏;
6.在梧桐办事处辖区内居住一年以上;
7.党员、有村(社区)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曾在梧桐办事处机关或社区就职,后主动辞职或被辞退的;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6日至2021年11月10日
上午9:00-11:00、下午3:00-17:00
2.报名地点:梧桐办事处南二楼会议室(高新区冬青街雪松路向西200米路北)
3.咨询电话:0371-67759118
4.报名材料:
(1)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不得对照片进行PS、拉伸、液化及修复等操作处理)。
(4)社区出具的一年以上居住证明。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并填写《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办事处组织对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资料或者经初步报名审核不过关的,不予参加下一个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二)笔试。报名结束后,结合报名人员工作经历、学历水平、政治面貌、专业证书等因素,采取简历筛选、会商研判的形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不高于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选。如报名人员不足1:3,可递减至1:2,并相应核减名额直至取消。笔试内容与服务群众实务相关,主要测试解决社区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面试。根据笔试分数排名,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高于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协调、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自我认知、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按与拟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阶段。
(五)政审
考生需于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政审考察材料(未按时提供政审材料的视为弃权),具体如下:
1.无违法犯罪证明;
2.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个人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3.现实表现材料(尚未工作的由常住地社区居委提供,党员由所在党支部提供,已工作的由最后一次参加工作的单位提供),内容必须包括:
(1)有无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情况;
(2)有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情况。
因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政审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梧桐办事处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工作岗位。逾期未报到或拒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每人每月25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工资待遇参照社区居委会委员工资标准执行(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8倍),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及相关通知等均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zzgx.gov.cn)发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相关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参加面试、体检、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招聘过程全程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和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有关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办事处疫情防控规定,对于对违反办事处疫情防控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政策咨询:0371-67759118
监督电话:0371-67759808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