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来源: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05 15:54:42

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必须是通过县(区)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报名:

1.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 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4. 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5. 烈属

6. 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三、聘用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有计算机应用基础,能熟悉使用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4.年龄有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的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址: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601室(党群工作部)

3.咨询电话:024-47133195

4.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就业困难对象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人员管理和待遇

1. 用工性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本溪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经择优聘用后,聘用期3年。

2.月工资标准为1710元,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3.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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