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殡仪馆招聘编外合同工4人公告

来源: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 2021-11-07 11:17:35

佛山市高明区殡仪馆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工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馆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合同工,招聘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需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户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他所需条件

收殓员

4

不限

30周岁及以下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1)持有C1驾照及以上;(2)身高170cm及以上,体重55kg及以上;(3)粤语或普通话标准且流利;(4)能值夜班,并服从岗位安排。(5)具有多年殡仪馆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说明:年龄计算时间:30岁以下为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岁以下为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

4、热爱殡葬事业,工作主动,责任心强;

5、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6、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流程

(一)招聘公告发布

南方人才网(sydw.job168.com)

佛山市人才招聘网(https://www.fsrlzy.cn/)

佛山市高明区民政局网页

(http://www.gaoming.gov.cn/gzjg/zfgzbm/qmzj/)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11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zip或.rar),以“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fsgm_byg@126.com(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57-88853233)。

3、报名所需材料

(1)《高明区殡仪馆公开招聘合同工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含正反面)、户口簿(含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如有)等原件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3)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名为姓名.JPG,大小为200KB以下)。

(三)资格审查

报考对象资格由高明区殡仪馆负责审定,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的,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本人到高明区殡仪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供资格复审。如发现考生提供的资料失实,将取消其资格;未过初审的,将及时告知报名人员,报名资料不退还。

(四)考试

1、笔试(占50%)。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合格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笔试人数确定笔试对象。

2、面试(占50%)。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成绩公布在区民政局网站。

说明:面试和笔试每一项都需满60分及以上,面试和笔试由我馆全权委托佛山市人力资源协会负责实施。

(五)体检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所需费用由单位负责。

(六)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者,由馆对其学历、品德、计生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各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所有拟录用名单将在高明区民政局网页公示5天,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按规定进入试用期。公示期间如收到有效投诉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八)试用期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馆领导班子成员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九)录用

试用期考核通过后,我馆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岗位由我馆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工资待遇按照高明区殡仪馆相关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考生应出示14天内行程并持“粤康码”绿码,本地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一)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二)考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

(三)未提供本地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五、监督投诉电话

高明区民政局:0757-88682086

附件:高明区殡仪馆公开招聘合同工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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