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职工3人公告
2021年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职位代码 |
人数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A1 |
1 |
新闻学(B050301)、 网络与新媒体(B050306)、 汉语言文学(B050101) |
A2 |
1 |
财务管理(B120204)、 会计学(B120203) |
A3 |
1 |
禁毒学(B030604) |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相关专业要求;报考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五)年龄18-35周岁(1985年11月8日以后至2003年11月7日以前出生)。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于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提交至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1号楼208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②《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招聘合同制职工登记表》(见附件,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
4.资格审查:报考对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审核不通过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拟录用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明城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录用单位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录用单位研究最终决定。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报考者的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聘任期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高明区明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薪酬方案》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报名后请保持报名表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2.报名后请留意网站公布考试安排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4.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明城镇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电话:0757-88831228。
5.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