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湘西凤凰县公益性岗招聘公告
2021凤凰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湖南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等9个文件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34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7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力阻击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州政办函【2020】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1凤凰县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报考者现户籍须在本县,户籍认定时间以本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五)有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凤凰县就业困难人员,目前仍未能实现就业的;
就业困难人员类别具体包含以下类型: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残疾人员;
5、失地农民;
6、军队退役人员;
7、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
8、烈士家属;
9、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10、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不受此限制);
7.现役军人;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通过凤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11月15日
报名地点:凤凰县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3-3221355
(三)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1张,填写《凤凰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进行,县人社局指导监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考试前资格复审、体检前资格再审、考察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2、面试由用人单位实施。
3、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六)聘用管理
根据面试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正式录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简章发布的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五、本简章由凤凰县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凤凰县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0743-3221355)
凤凰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