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市就业服务中心招聘20人公告

来源: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08 10:44:39

张掖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积极应对当前突发疫情对我市造成的影响和冲击,切实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甘肃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市直单位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保洁环卫、防疫消杀、巡查值守岗位20个。

2.岗位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工作认真,有较强的责任心。

3.服务期限:2021年11月-2022年4月。

二、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招聘单位要求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可以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城镇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含高校毕业生);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失业人员;

三、薪酬待遇、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照本用人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政策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172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771.45元/月),由用人单位按月向市人社局申请补贴资金。

补贴期限: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限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6个月服务期满,聘用人员自动退出城镇公益性岗位。

四、工作地点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五、聘用管理

1.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根据甘肃省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或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用人单位直接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3.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要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换岗或不按时报到上岗,不按时上岗、违纪或不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协议的人员,公益性岗位不再重新安置。

六、招聘方式

临时城镇公益性岗位采取电话报名、用人单位考核、面试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经认定、核查、公示(公式时间为3天)后统一聘用。

七、报名

有就业意愿、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电话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6日-8日

联系人:李玉琴 18293663867  蔡玉琴 13689328278

张掖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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