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卫生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0人公告

来源:三水区南山镇 2021-11-09 15:17:57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卫生院2021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卫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11月1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见《南山镇卫生院2021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每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职位,同时申报两个以上职位的视为无效报名。招聘职位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下称“专业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四、报名

(一)报名要求: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所需各项材料打包发送至nszwsy@ss.gov.cn,邮件主题以“报考职位代码_报考人员姓名_专业”格式命名,如“NW2101_张三_临床医学”。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如实填写的《南山镇卫生院2021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含正、反两面);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视招聘职位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6:00。招聘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57-87217266。

(三)资格初审:收到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后,我单位在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回复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应聘人员本人。应聘人员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拨打招聘联系电话咨询。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人数2倍的职位,我单位可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调整该职位招聘条件或取消该职位。

五、考试

考试方式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六、资格复审

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在指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卫生院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六和禾生街道人民路1号)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成绩。

七、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政审。

八、公示和雇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雇用人员,在三水区人民政府(南山镇)网站公示7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雇用手续。

九、递补雇用

对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审人选由我单位研究决定。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考生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所有考生都需注册“粤康码”;考生须凭考前72小时内在广东进行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5日。

(三)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要对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卫生院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卫生院2021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卫生院2021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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