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金华金东区招聘驾驶员3人公告

来源:金东区人民政府 2021-11-09 16:06:07

2021年金东区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为补充编外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金华市金东区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及其补充意见》和《金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驾驶员3名。其中,金东区应急管理局1名,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名,属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专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取得驾驶证5年以上或从事专职驾驶工作2年以上,且在取得驾驶证期间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人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1年金东区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提供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驾驶证等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且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入内。

序号

招聘单位

报名地点

咨询电话及

联系人

1

金东区应急管理局

金东区康济南街368号金东区应急管理局636办公室

孙女士

0579-82192286

4

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东区东宁路267号金东区市场监管局4楼415办公室

倪先生

0579-82178817

2.资格审核

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采用路上驾驶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测试,按100分制由考官打分,取考官平均分为最终得分。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技能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考核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不得参加技能考试。

4.体检、考察

按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或考察合格后,放弃聘用的,从技能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5.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编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编外用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未能在告知规定时间的5个工作日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年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11月9日。

2.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需在2021年11月9日前取得;驾驶证应在2016年11月9日前取得(从事专职驾驶工作2年以上的,驾驶证应在2019年11月9日前取得)。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其他事项

1.招聘政策和监督电话:金东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9-82181336、82193265。

2.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9日

附件:2021年金东区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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