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招聘总会计师和社康医师通告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总会计师和社康医师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总会计师和社康医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坪山区医疗健康集团总会计师和区属公立医院社康医师。
二、任职资格
(一)总会计师。
1.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诚信敬业;
(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卫生经济管理能力和财会工作管理经验;
(3)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15〕34号)《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5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任职条件。
(1)具有国家认可的会计、审计、金融、财务管理等经济管理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近5年一直在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财税等领域工作;
(3)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具备较全面的医疗卫生行业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在医院经济管理部门工作5年以上;具有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担任三级医院经济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职务3年以上。
(4)年龄要求最高不超过45周岁,即为1975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不超过50周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任职的情形。
(二)社康医师。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任职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取得国家认可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证。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任职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考核、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1日17:30。报名者需将材料电子版或扫描文件,按顺序编号后发送到邮箱tongjianhong@szpsq.gov.cn、dengyingsi@szpsq.gov.cn,邮件名请标注为“坪山区医疗健康集团总会计师或坪山区区属公立医院社康医师招聘+本人姓名”。联系人:童老师,邓老师。需提交材料如下: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所有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验证文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材料等;
5.任职经历证明(包括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职务证明等);(报名总会计师岗位提供)
6.在历任岗位上的主要工作业绩自述材料电子版(1200字以内);(报名总会计师岗位提供)
7.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三个月内有效);(报名总会计师岗位提供)
(二)资格初审。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在审核过程中,出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仅对报名者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为准。入围综合考核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三)综合考核。
1.总会计师考核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综合考核分笔试、面试和面谈等3个环节。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评分。面谈主要就应聘职位、入职意愿及其它双方关心的问题与应聘者进行深入交流。若面谈后有放弃聘用的,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可视情况进行递补。
2.社康医师考核由区属医院自行组织,考核方式、时间等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四)体检。对通过面谈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入围体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作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包括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同时核实考生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公示,未获聘用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聘任。
1.总会计师实行委派制,与坪山区医疗健康集团签订合同。
2.社康医师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四、其它
(一)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年限的计算均以周年计,计算截至2021年10月31日。
(二)招聘查询网址如下: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sq.gov.cn。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755-845143460、0755-84511214。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