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委党校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关于中共东莞市委党校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我校在全市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文字材料撰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九级职员岗位。
二、选调范围
本市市直单位和各镇街(园区)在职事业编制人员。
三、选调条件
1.“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学位),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2.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即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一年以上办公室文秘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32岁。
3.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办公室文秘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
通过笔试和面试方式择优选调。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择优甄选确定入围笔试人员。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从即日起接受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并采用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考资料如下: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全身照1张、《市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3篇独立完成或参与完成的文字材料或公开发表的文章。报名者可将报考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dgdxbgs@dg.gov.cn邮箱,邮件主题填写:“考生姓名+选调”;也可携带报名资料到市委党校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0日至11月14日
现场报名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绿色路111号市委党校行政楼206办公室。现场报名限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联系人:卢老师、齐老师
联系电话:0769-88987550
(二)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选调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由我校告知报名人员。
(三)笔试
笔试主要是写作能力测试。笔试为开卷测试,由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文稿材料写作。根据笔试成绩和实际情况,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分述职演讲和提问答辩两个环节。述职演讲围绕工作经验、个人优势、对工作规划等方面进行,时间为每人5分钟;提问答辩内容为选拔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时间为每人1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初步人选
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由校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初步人选。
(六)体检
由专人陪同拟选调人员初步人选到指定的东莞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综合考察
由市委党校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开展档案审查和资格复查。
(八)讨论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由校委会讨论研究确定选调人员。
(九)办理手续
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东莞市委党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东莞市委党校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