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株洲市审计局招聘投资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株洲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2021-11-10 17:02:01

株洲市审计局2021年招聘投资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审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株洲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市审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投资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合同制)。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职位一:工程审计职位。招聘高级工程师或者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9名,其中土建类6名、机电类2名、电子类1名。

职位二:基建财务审计职位。招聘注册会计师2名。

职位三:计算机审计职位。招聘计算机中级职称以上1名。

二、工作职责

按照市审计局工作安排和要求,协助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及其它审计工作。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者一级建造师、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年龄放宽到48周岁(197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经常出差的工作要求。

(二)专业资格条件

1.工程审计职位:

(1)具有土建类、机电类、电子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以上执业资格;

(2)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下同)应从事土建、安装、市政、水利、公路桥梁等建设项目审计或预结算、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3)熟练掌握预算软件,熟悉投资审计以及项目建设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2.基建财务审计职位:

(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近3年应从事会计或工程投资审计工作;

(3)熟练掌握财务审计等工作软件,熟悉基建财务审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3.计算机审计职位:

(1)计算机中级职称以上;

(2)熟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维护及网络安全防护管理,掌握数据库应用和编辑语句模型。考取网络工程师或者有参加过审计项目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5.市审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市审计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市审计局网站,下载《株洲市审计局2021年招聘投资审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报名时,应聘人员将下列资料的扫描件打包成一个邮件,邮件名统一为“应聘职位+姓名+电话”(例:工程审计职位张小朋1390733XXXX),提交到规定的报名邮箱。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株洲市审计局2021年招聘投资审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

3.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其他相关技术资格证书;

4.个人征信证明;

5.近3年相关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的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6.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电子版。

报名邮箱:zzsjrsk@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下午17:00。

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提交的报名资料不齐全者,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1.资格初审

市审计局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市审计局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公布考试的相关事项。

2.资格复审

参加考试的人员于12月1日—3日携带以下资料到市审计局1217室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发放准考证。

(1)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株洲市审计局2021年招聘投资审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原件(1式3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其他相关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征信证明原件;

(5)近3年相关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的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6)本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5张(须与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一致)。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在市审计局网站上公布。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察主要核实考察对象的职业资格、工作经历和业绩、遵纪守法、职位匹配度等情况。

体检与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对象与公示

根据体检与考察情况,市审计局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市审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审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期聘用合同(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如不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解除聘用关系。3年聘用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的,如工作需要可以续聘,签订5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直至退休。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年薪总额为13-15万元,一级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会计师年薪总额为10-12万元,计算机审计人员年薪总额为6-10万元。年薪总额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占年薪总额的80%,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工资占年薪总额的20%,其实际发放额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薪酬总额随聘用合同续签增长。聘用期内取得相应职称或资质,执行相应薪酬标准。

(二)试用期按月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聘用的第一年,扣除试用期后实际工作时间不到一年的,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等次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聘用人员离职,其工资发放至离职当月。自愿离职或双方协商离职的,离职当年的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因违反聘用合同相关条款、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不发放离职当年绩效工资。

(三)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缴纳。

(四)聘用人员出差的住宿、交通、出差补助等,根据《株洲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科级以下标准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并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如果发现提供的个人资料和相关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后,市审计局为唯一用人单位,不得在外兼职。

(三)招聘到市审计局工作后,如工作需要,每年出差不少于160天。

本次招聘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不指定任何辅导教材,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731)28682508

附件:株洲市审计局2021年招聘投资审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株洲市审计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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