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金华市委党校选调工作人员2人公告
金华市委党校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金华市委党校是中共金华市委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全额补助),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服务期和试用期人员除外)报名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校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具体见下表:
招聘单位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 |
年龄要求 |
金华市委党校 |
专业技术岗1 |
1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
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法学类 |
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专业技术岗2 |
1 |
电气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等相近专业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采取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个人自荐并报组织同意的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①报名表(见附件),经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②个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文件以“报考人身份证号码+姓名.jpg”命名。⑤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如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水平、职称技能证书等,酌情提供)。以上材料扫描件请按序编号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398619353@qq.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专业+报考岗位)。联系电话:庄老师 0579-82412368。
3.由市委党校招聘考核组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按资格审查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注重对应试者的工作经验、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岗位匹配等方面。参加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2.笔试、面试分数实行百分制,笔试未达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视疫情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1.按笔试×40%+面试×60%折算综合得分,按照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1的比例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
2.通过考察,按选调名额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按综合得分排名顺序递补(综合得分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排名在前)。
(四)确定对象
考察、体检合格的,经市委党校校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如因选调人自身或所属单位原因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取消选调资格,由市委党校校委会重新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成绩低于65分,视为无合适人选,则取消本次选调。
五、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监督电话: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82726095;市委党校校纪委82412653。
中共金华市委党校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