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招聘简章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1-12 10:07:03

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青岛市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全市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中级讲师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统一战线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能够胜任市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科研等工作;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及其他基本条件;

5、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6、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同时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qingdao.gov.cn)、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qdsy.qingdao.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其他相关信息在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qdsy.qingdao.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qingdao.gov.cn)或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qdsy.qingdao.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经本人签名后电子版及扫描件发电子邮箱(sshzyxy2021@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姓名+单位”,发送电子邮件后请电话联系确认。报名登记表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报名条件中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需在工作经历中体现,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不予录用。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1月21日17时前截止(以报名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材料、身份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符合岗位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者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3)有本人签名的《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及电子版;(4)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发放《应聘通知单》。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省情市情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面试。面试人选按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通过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试讲确定三个方向:党史党建、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中华文化。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总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通过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对外公布。

3、总成绩核算。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 % : 6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次日在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qdsy.qingdao.cn)公布。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调阅档案、函调证明、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qdsy.qingdao.cn)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照市属事业单位相关政策发放工资和科研经费等。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32-58259009

监督举报电话:0532-58259006

七、有关说明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时应当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在正规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等必要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青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青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青的人员,应提前向青岛市及各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5.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资格审核、考试等工作。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官方网站(http://qdsy.qingdao.cn)发布的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取消或核减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官方网站(http://qdsy.qingdao.cn)上予以公布,具体由招聘单位解释。

附件1:2021年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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