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保定市乡村振兴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公告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保定市防止返贫工作中心工作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参加选调人员必须为我市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占用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方式和原则
(一)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为公开选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和市乡村振兴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选调数额
本次共选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具体名额及条件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符合选调范围要求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六)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选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一)新录用、聘用人员见习期或试用期未满的,新提拔任职试用期未满或任职未满一年的;
(二)录用(聘用)后工作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三)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的;
(六)干部档案有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的;
(七)不符合回避制度规定的;
(八)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的方法。
2.报名网址:http://221.192.132.159:99。当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比例不足3:1时,则相应核减选调数额,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3.报名时间:11月22日9:00至11月26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11月27日12: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详细全面了解本次选调政策和资格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和诚信机制。报考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考生防疫须知》(附件2)及《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3),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将不能再修改;
(6)此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可适时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请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须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并严格控制个人行程,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时间及地点:
受疫情影响,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待定。待疫情缓解后,将在本网站再次发布公告,明确《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40%)、《公共基础知识》(40%)、《国家扶贫相关政策》(20%),三科合并为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河北健康绿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以及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48小时内)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核酸检测报告》和《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发卷前交监考老师。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为参加本次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5.按选调人数与考生1:3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6.请考生笔试结束3天后登录报名网址http://221.192.132.159:99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市乡村振兴局负责。
时间待定,地点为:保定市太行大厦一楼大厅(保定市恒祥北大街2号)。防疫要求同笔试。
2.资格复审主要内容:对考生是否符合选调条件(本公告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并要求提供如下材料:
(1)《公开选调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附件4);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学信网学历证明一份;
(4)提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公务员(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人员,2011年7月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须提供公开招聘审批表,在2011年7月前进入事业单位的提供当时进入的相关手续。此类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5)提供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纪检部门无违法违纪情况说明;
(6)笔试准考证;
(7)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后续考试资格。
3.资格审核结束后,将所有考生资料报市委编办,对其占编性质予以确认。
4.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到保定市太行大厦市乡村振兴局368房间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防疫要求同笔试。
2.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按零分处理并取消选调资格。
4.每组面试考官7名,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五)公布考试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综合成绩。
3.面试结束后2日左右,综合成绩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同时公布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六)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考试综合成绩公布的同时,考生可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七)考察
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乡村振兴局选派具有人事工作经验的人员,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及进入方式合规性等各方面进行考察,并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规定,形成干部调动审档责任表、廉政证明及考察材料等相关资料,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公示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情况,由市乡村振兴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选调。
(九)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乡村振兴局电话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对于体检、考察、公示期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各报考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并依次履行相关程序。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报名资格条件向市乡村振兴局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市人社局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3.选调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选调人员聘用及待遇。被选调人员根据市防止返贫工作中心岗位设置情况,在各级各类岗位职数内予以聘任。
3.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另行通知,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告,请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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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