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福州高新区面向硕士研究生专项招聘14人公告
2021年福州高新区面向硕士研究生专项招聘公告
为加强福州高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福州市人社局核准,我区教育系统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必须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22届及2020、2021年毕业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必须符合招考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聘用人员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简称“教师资格证”)。完中、高中任教的要求取得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任教的要求取得相应学科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三)要求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普通话证书等证书。2022年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2年8月15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考者的学历(位)须在国家学信网、学位网可查询。取得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及专业要求
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及专业要求等详见本公告附表。
三、报名
(一)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3日9:30至12:00,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州高新区(http://fzgxq.fuzhou.gov.cn/),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的方式至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二)报名办法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本人研究生学历及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报名,每人限报1个单位岗位。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详见附表。报名时未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3.报名流程:
(1)考生根据所报岗位直接到福州高新区对应席位提交规定的报名材料。配合工作人员录入个人信息并扫码加入专项招聘微信群。
(2)现场资格审核: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并现场签字确认。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登录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核。
4.报名人数(指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后开考。情况特殊的,经报福州市人社局批准后适当放宽比例。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书面(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告知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而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招聘办法
1.招聘形式:通过面试考核的办法
报考中学教师面试教材为我区初中现行相应学科教材。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现场编写教案45分钟、课堂片段教学及专家提问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
每组面试评委7名,报考者面试成绩取7名评委评分总和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除以5),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的后两位(若有第三位,则四舍五入)。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及实际参加面试考核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的岗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未达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1.聘用成绩采用面试考核成绩。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之日后的第三天下午18:00。
2.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签订协议有关事项另行发布。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相关事项另行发布。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另行安排)。
4.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拟安排在2022年暑期,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5.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地点、具体办法及有关事项等另行通知。
6.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人事档案寄存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登记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
六、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机构查询见附件1)。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考生需认真阅读和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于考试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创新园二期17栋4层402室 邮编:350000
电话:0591—62335172
联系人:林黎昱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纪检部门负责对招聘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工作记录规定、泄密、徇私舞弊的评委、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追究责任高新区纪工委监督电话:38201355。
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