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沙县区南阳乡人民政府招聘党群工作者的公告

来源:三明市沙县人民政府 2021-11-12 16:10:14

沙县区南阳乡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党群工作者的公告

 
 
 

结合农村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力量,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南阳乡拟招聘一批有志于服务党组织、群众的返乡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自主报名、服从安排的原则;

(二)坚持平等参与、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选拔、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党群工作者3名,聘用后经党委研究安排具体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户籍限定为沙县籍;

(二)学历原则上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三)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4)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5)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毕业生。

(四)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于2021年11月12日在沙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1月21日止。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ny5728002@163.com,乡党委将对各项条件进行审核。

(三)统一组织考试

拟于2021年11月22日(周一)上午在南阳乡政府2楼统一组织面试。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确定考核人选。

(四)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乡党委将对考核人选进行深入考核,并经乡党政班子会研究同意后,在乡政府公开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可以向乡党委反映问题。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适宜招聘的,予以取消资格。

(五)确定聘用及办理分配手续

经公示后确定的聘用人选,受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经过组织谈话和任前培训后,签订聘用协议,并分配到所需部门任职。招聘对象确定为聘用人选后,主动放弃或报到后不服从南阳乡分配任职的,予以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再行增补。

五、有关待遇

经聘用后,工资2000-2500元/月,具体视工作岗位而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沙县区南阳乡党政办

联系人:胡雅晴

联系电话:0598-5728002

邮箱:ny5728002@163.com

三明市沙县区南阳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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