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2人公告
辽宁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辽宁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2人。
二、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科普事业;
2、所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为台安县;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大专学历对专业要求:师范类、经济类及计算机类专业,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无专业限制,无工作经历限制(不含艺术及体育专业);
5、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40周岁以下;
7、性别要求:男性;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文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及待遇
试用期间薪酬:基本工资2500.00元(含四险一金个人部分)+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业绩情况进行奖励)。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后基本工资3000.00(含四险一金个人部分)+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业绩情况进行奖励)。
五、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16:00。
3、报名地点:鞍山博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台安县圣莫丽湾幼儿园南侧门市)。
4、咨询电话: 吴女士13604911887,张女士15242227735,左女士18241231700,杨女士17614202945。报名时要主动加入微信群,而后通知以微信的方式发布。
5、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证件: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一份。
6、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听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注意事项:由于疫情原因,报名时必须如实提供行程码及接种疫苗凭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同时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由于通信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7、报名费(含考务费): 100元/人。
(二)笔试、面试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者均有同等机会参加考试。笔试、面试试卷满分各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以笔试、面试综合得分高低排名为最终名次。
1、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考试内容请参考公务员历年试题等;
3、面试内容为综合性考察,如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等;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三)体检
1、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2、体检统一进行,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四)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审和考察,对于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不再递补。
政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4、身体状况不适宜开展工作人员;
5、其它劳动(聘用)纠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五)聘用
对通过政审和培训考察的,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举报且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待问题查实后予以录用。
本次招聘信息以发布为准,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方解释。
注: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鞍山博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附件:2021年辽宁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辽宁台安高新农业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鞍山博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