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呼伦贝尔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38人公告
2021年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人才选用渠道,切实解决我区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按照《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扎赉诺尔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因事择人、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公平公正”原则,通过严格程序、优化流程、明确职责,确保引才工作便捷高效、规范运行。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专业人才38名。具体详见《2021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1月15日前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可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4.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条件。
(二)学历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国外硕士、博士研究生,且所学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
2.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优先引进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
4.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奖项)的高技能人才,且从事专业符合用人单位急需紧缺岗位需要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
5.呼伦贝尔籍退役士兵且所学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条件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
(三)岗位条件
符合用人单位所设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需求目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允许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引进,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才公告
2021年11月12日起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预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以“岗位序号+考生姓名”命名的压缩文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zqrsjrcyj@163.com,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与报名同步进行,预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时间截止,预审同步结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材料,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1)户口本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退役证书、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二学位专业报考者须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2)《2021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
4.报名人员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有关引进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预审和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预审合格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不允许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在整个引才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扎赉诺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资格审查地点:扎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扎区妇幼保健中心西北侧)。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1)户口本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退役证书、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二学位专业报考者须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2021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3)报名人员为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名的证明。(4)报考需要中共党员的岗位,提供本人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5)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工作由扎赉诺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审工作由扎赉诺尔区委组织部负责。
2.资格审查过程中,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审核;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作出补充或说明;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未通过审查的理由。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人岗相适评估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人岗相适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本次人才引进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2.人岗相适评估主要包括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由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需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请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人岗相适评估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3.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的确定。只进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最终成绩为两项成绩乘以各占比例的总和。具体占比情况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4.各岗位按拟引进计划人数1:1的比例,根据岗位评估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人选。综合性岗位如成绩出现并列,则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专业能力测试岗位如成绩出现并列,则按专业能力测试得分高者确定人选,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人选。
5.人岗相适评估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拟引进人数,根据评估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人选,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评估报告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
1.组织、人社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对已通过人岗相适评估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2.对档案审核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应聘资格条件等,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交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档案审核、政审考察过程中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依人岗相适结果顺位递补。
(六)体检
1.对档案审核、政审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依人岗相适评估结果顺位递补。
(七)公示和引进
1.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岗相适评估、档案审核、考察、体检等结果形成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
2.对拟引进人员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证据。对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引进人员的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对拟引进人员暂缓录用,待查实后,由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是否引进的建议,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通过。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报区编委会审议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手续。
4.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人岗相适评估成绩从高到低等额进行递补。拟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引才管理
(一)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二)服务期制度
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签订承诺书,服务期内不允许调离扎赉诺尔区(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人员不得调离本系统)。
(三)岗前培养制度
对引进的人员组织开展初任培训,并在全区重点部门进行岗前实践锻炼。
六、纪律监督
(一)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全程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要求,从事引才工作的人员需回避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事项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2.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3.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公告由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470—6523233
资格审查电话:0470—6525225
监督电话:0470--6522157,0470—6552395
附件1:《2021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