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赣州寻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39人公告
2021年寻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寻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楼落成,规模扩大,业务扩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3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学历、专业、资格、年龄等详见《2021年寻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1、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一九年一月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2、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其他条件:
报考设有“限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关于“限某地户籍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工作岗位,至2021年10月31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0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1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单位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未满影响期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录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寻乌县卫健委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24日。
3.报名地点:寻乌县卫健委4楼会议室。
4.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2021年寻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执业资格证;
(6)近期与报名表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委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领面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1年11月26日下午,寻乌县卫健委4楼会议室。
2.面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上午八点,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面试,从多个方面了解应试者的理论素养、求职动机与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能力和人文涵养等。
4.确定体检对象: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新入职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相应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政审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调查方式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招聘确定的最终拟聘名单将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用工合同。本次招聘聘用人员一经正式聘用,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至少应在用人单位服务满3周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职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人员待遇
1.基本工资按本单位同条件在编人员工资70%以上标准执行。
2.“五险一金”按政策比例给予缴交。
五、其他事项
根据我县疫情防控情况,在报名、面试及体检期间,请报考人员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试,遵守秩序,如有不服从安排、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本公告由寻乌县人社局、寻乌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2852578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寻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