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省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招聘3人简章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11-16 10:15:07

山东省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山东省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是中共山东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岗位

山东省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拟招聘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3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岗2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1名。

二、岗位要求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经历;

4.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9:00至2021年11月23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将《山东省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和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名材料需提交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主要包括:

(1)身份证;(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3)职称证书及岗位聘用证明材料;(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5)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名截止时间为公布简章之日起第七个工作日的17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swjmrhb_cjzx@shandong.cn,邮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诚信承诺书,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中级岗位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谈

中级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副高级岗位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采用百分制计算,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中级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比例为40%:60%计算总成绩。副高级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中级、副高级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中级、副高级岗位按1:1.5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级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委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其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平老师

联系电话:0531-51772960

六、其他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等的有关规定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按山东省现行规定执行。

山东省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山东省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军民融合发展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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