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辽宁辽阳市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中心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年辽阳市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中心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经辽阳市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国引进舞蹈学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国为辽阳市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中心引进专业技术人员1名。
引进单位 |
引进数量 |
引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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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学历 |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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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中心 |
1人 |
本科阶段:音乐与舞蹈学类; 研究生阶段:艺术学门类 |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二、引进原则和办法
本次人才引进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开展。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公共文化工作;
5.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本科学历,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均须符合所报岗位专业要求;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在省级及以上舞蹈大赛中获得个人奖项;
8.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9.辽阳地区系统正式在编人员(含已公示拟引进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注意事项※
1.要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相互对应。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2022年7月毕业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的,不予引进。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基本程序包括: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上午9:00日至11月25日下午16:00。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21年辽阳市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中心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如实填写并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彩色证件照,以“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与入展或收藏相关证书佐证材料一同,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lysrsjbyb@163.com。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复核。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3.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2021年辽阳市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中心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省级及以上舞蹈大赛中获得个人奖项证书。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②结构化面试成绩、现场命题创作成绩、面试总成绩满分各100分,其中任何一项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3)现场签约
以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如出现空缺,依次递补,额满为止。
4.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5.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取得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起始时间自介绍信开具之日起)。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录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引进资格。
6.服务期限。通过人才引进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一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同级人社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因改革造成的单位撤并等情况除外)。
五、防疫要求
(一)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试人员须提供辽宁省内(除大连市外)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二)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三)应试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
3.考试当天,“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非绿码)。
4.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试人员。
5.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应试人员。
(四)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如有疫情变化,以省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引进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无效,取消引进资格。
4.此公告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社局:0419-2297299
附件1:2021年辽阳市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中心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