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市儿童福利院招聘编外临聘人员公告

来源:广元市社会福利院 2021-11-16 13:50:43

广元市儿童福利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临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市编办《关于给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增加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限额的通知》(广编发〔2017〕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名额为1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者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食堂炊事员:要求在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人员,初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四川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岗位要求

1.炊事员:热爱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熟练掌握专业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制作食品。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搞好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勤俭节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遵守单位的其他规章制度。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

(二)报名地点:广元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

(三)咨询电话:0839-3222974

(四)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个人简历及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犯罪证明的材料,以上证件需持原件,所有报考人员须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五)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应聘人员15天内未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参加招聘时需持48小时内的核算检测报告、“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及实际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电话通知为准)。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实际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操成绩×50%。

(一)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着,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听候通知进行面试。

(二)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相同岗位应聘者的报名资格审查顺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参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实行现场评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1.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2021年11月24日)。

2.面试地点:广元市儿童福利院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能力和亲和力、举止仪表等。

(三)实际操作

面试结束后立即开始实际操作,按照相同岗位应聘者的面试顺序确定实际操作顺序。实操成绩满分为100分,实操实行现场评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总成绩将于2021年11月26日在广元市儿童福利院院内公示栏公布。

五、体检、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试用人员,电话通知自行体检,于11月29日前将体检结果交市儿童福利院医务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空额,经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对体检合格后的拟聘人员,于11月30日在广元市儿童福利院官网(http://www.gyshfly.cn/default.aspx)、院内公示栏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

(三)聘用:拟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工资待遇: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工资按照广元市儿童福利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发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应聘者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广元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广元市儿童福利院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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